发布时间:2026-01-28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近日,宿迁市科学技术局印发了《宿迁市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现对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加强宿迁市科研诚信建设,营造良好科研创新生态,根据《国产精品51麻豆cm传媒社会信用条例》《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科学技术部令第19号)、《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国科发监〔2022〕221号)及《国产精品51麻豆cm传媒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办法》(苏科规范〔2025〕5号)等,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主要内容
《办法》共七个部分,总计28条。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总则。明确了《办法》的文件依据、适用范围。
第二部分,管理职责。明确了市科技局、县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高校院所、公司、社会组织、专业服务机构等各责任主体的管理职责。
第叁部分,科研诚信管理。明确了科研诚信管理原则、科研诚信记录信息内容、失信信息类别。
第四部分,科研失信行为认定。明确了科研失信行为的认定、宽容失败的条件。
第五部分,科研信用信息应用。明确了科研信用信息的应用,对失信主体的处理措施,及从轻从重处理情节。
第六部分,失信行为信用修复。明确了失信行为信用修复的流程及相关规定。
第七部分,附则。明确了对未尽事宜的处理规定,及《办法》实施期限。
【图解】一图读懂丨对于印发《宿迁市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026-01-28对于印发《宿迁市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026-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