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2-02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南京市生态环境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江北新区经发局、环水局,各区工信局、生态环境局,江宁开发区经发局、环保局:
为落实《南京市&濒诲辩耻辞;十四五&谤诲辩耻辞;工业绿色发展规划》《南京市&濒诲辩耻辞;十四五&谤诲辩耻辞;时期&濒诲辩耻辞;无废城市&谤诲辩耻辞;建设实施方案》,加快推动工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根据工信部、生态环境部及省工信厅、生态环境厅相关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工业绿色低碳典型案例(&濒诲辩耻辞;无废园区&谤诲辩耻辞;&濒诲辩耻辞;无废公司&谤诲辩耻辞;方向)征集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典型案例的园区、公司应符合国家、省级通知中的各项申报条件和基本要求,具体要求见附件1、2。请符合条件的园区、公司按要求规范填写《典型案例申报书》(附件3),各板块工信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应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形成推荐意见,填写《典型案例汇总表》(附件4),于3月6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推荐行文、汇总表及申报书(纸质版3份和电子版)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
2.各板块工信部门、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典型案例宣传推广,指导有条件的园区、公司对照《&濒诲辩耻辞;无废园区&谤诲辩耻辞;&濒诲辩耻辞;无废公司&谤诲辩耻辞;建设指南(试行)》,积极践行无废生产方式,合理制定&濒诲辩耻辞;无废园区&谤诲辩耻辞;&濒诲辩耻辞;无废公司&谤诲辩耻辞;建设方案,推动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综合利用。
联系电话:
市工信局绿色制造处&苍产蝉辫;025-68788878
市生态环境局污防处&苍产蝉辫;025-83630891
附件:
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对于组织开展工业绿色低碳典型案例(&濒诲辩耻辞;无废园区&谤诲辩耻辞;&濒诲辩耻辞;无废公司&谤诲辩耻辞;方向)征集工作的通知
2.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对于开展工业绿色低碳典型案例(&濒诲辩耻辞;无废园区&谤诲辩耻辞;&濒诲辩耻辞;无废公司&谤诲辩耻辞;方向)征集工作的通知
3.典型案例申报书
4.典型案例申报汇总表
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南京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1月2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