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1-29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徐州市农业农村局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引导扶持
各县(市)、铜山区、贾汪区农业农村局,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农业农村水务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对于加强耕地保护提升耕地质量完善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办发〔2024〕13号),进一步提高我市耕地质量建设与保护管理决策水平,促进农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规范履行补充耕地质量验收职责,经研究,决定建立徐州市耕地质量建设与保护专家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构成
市级耕地质量建设与保护专家库包含6个领域:决策咨询、土壤环境、耕地地力提升、耕地质量评价、耕地保护、农田水利。专家库需要专家的类型包括农业资源与环境、土壤学、植物营养学、农学、土壤与农业化学(土壤农化)、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生态学、土壤地理学等土壤方面相关专业,农业水土工程、农田水利工程、水文学及水资源等农田水利方面相关专业,以及其他耕地质量建设与保护方面相关专业等。
二、入库专家条件
1.政治素养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2.职业道德好,能及时响应邀约、积极参与验收,并在验收工作中坚持严谨求真、客观公正、廉洁自律。还应遵守本专家库管理有关规则和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工作保密等有关规定(具体要求在专家库正式启用后明确)。
3.专家年龄原则上在60周岁以下(决策咨询类专家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胜任专家咨询和技术指导等相关工作,本人自愿。
4.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从事耕地质量建设与保护相关工作十年以上,精通专业业务,熟悉了解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相关政策和规定,熟悉本学科的政策法规、理论知识和发展动态,在其专业领域享有一定声誉,具备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和文字表述能力。
叁、征集程序与数量
1.个人申请。符合入库条件的人员填写专家申报表(见附件),申报表应当准确、充分地反映专业特长和工作经历。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手签后提交本单位审核。
2.单位推荐。申报人所在单位把关专家申报材料,对同意推荐的,在申报表明确推荐意见、加盖单位公章(见附件)。
3.集中审核。市局审核申报、推荐材料,确定入库名单、建立专家库。
四、其他要求
1.建立专家库是开展补充耕地质量验收重要的前置工作,请各地高度重视,广泛梳理符合条件的专家,引导专家申报入库。征集专家范围不限于农业农村等政府职能部门、科研院所或其他专业机构、社会组织。
2.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对专家库进行更新,符合相应要求的专家继续聘请,不符合要求的专家调整出库,对新符合条件并申请入库的专家按相应程序审核入库。
3.申报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已入库的予以清退,并计入不良信用记录。
专家申报表笔顿贵扫描件请于2月9日前报市局农田建设监督评价处(3140453436蔼辩辩.肠辞尘)。
联系人:董君华(农田监评),18796281128 张建军(耕环),13645212511
附件:徐州市耕地质量建设与保护专家申报表
徐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1月27日
附件:
对于加强耕地保护提升耕地质量完善占补平衡的意见
2024-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