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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对于开展首版次软件申报工作的通知》摘要

发布时间:2026-01-07

政策级别:国家级

发文部门: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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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方向

本年度选择工业软件作为申报方向。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注册地且主要创新工作开展地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2.申报单位拥有申报软件产物的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具备相应的研发能力。

3.申报软件产物取得技术创新突破,且在质量水平、市场能力等方面具有一定优势。

叁、申报要求

1.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按填报说明要求,向所在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首版次软件产物申报书》、测试机构出具的首版次软件测评意见、首版次软件测评机构基本信息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申报单位需提供依照团体标准《首版次软件产物测评规范》(罢/颁蚕础贰11029一2025)形成的软件产物测评报告,应真实、准确反映申报产物情况,所选测评机构应符合团体标准《首版次软件产物测评能力要求与实施规范》(罢/颁蚕础贰11033一2025)要求。测评机构应严格把关,若存在造假等问题,2年内不得参与首版次软件测评工作。

3.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2026年1月16日前报送审核材料至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技术发展司。

四、联系方式

黄辉 010-68208210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