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1-27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一、持续推进大规模设备更新
1.在原有支持工业、电子信息、能源电力、交通运输等领域基础上,将支持范围扩大至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养老机构、消防救援设施、检验检测、视频安防及线下商业设施等领域。加快更新使用15年以上老旧电梯,优先支持20年以上老旧电梯更新。同时,加大对中小公司设备更新的支持力度,降低投资门槛、优化审核流程。
2.继续支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为低排放或电动货车,以及新能源城市公交车更新。继续实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对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等设备报废更新提供支持。
二、优化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
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由各设区市统筹实施,省级部门将综合多种因素合理分配资金规模,资金重点用于补贴覆盖广、带动效应强的品类。
1.支持汽车报废更新:对个人消费者报废符合规定年限的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给予车价12%(最高2万元)或10%(最高1.5万元)的一次性补贴。所报废旧车须于2025年1月8日(含)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2.支持汽车置换更新:对个人消费者转让名下旧车并购买新车的,给予车价8%(最高1.5万元)或6%(最高1.3万元)的一次性补贴。所转让旧车须于2025年1月8日(含)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3.支持家电以旧换新: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指定6类家电产物的1级能效或水效产物,按销售价格15%给予补贴(最高1500元),每类产物限补1件。
4.支持数码和智能产物购新: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指定4类产物(单件售价不超6000元),按销售价格15%给予补贴(最高500元),每类产物限补1件。
5.支持智能家居产物购新:结合本省实际,支持扫地机器人、智能马桶等智能家居产物,具体补贴标准另行制定。
叁、加强回收循环利用
继续落实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高水平回收循环利用项目建设,完善再生资源叁级回收体系。鼓励发展&濒诲辩耻辞;互联网+回收&谤诲辩耻辞;和&濒诲辩耻辞;互联网+二手&谤诲辩耻辞;模式,支持废旧设备再制造,并壮大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加强相关监管。
四、强化标准提升牵引
加快完善标准体系,主导或参与制修订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20项,发布实施地方及团体标准50项。同时加强标准执行监督,依法淘汰老旧汽车,鼓励超期服役家电报废。
五、强化组织实施
明确组织领导机制、资金渠道及监管要求。设备更新资金主要来源于超长期特别国债;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由超长期特别国债、省级配套资金及市级配套资金共同承担,实行省市共担。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