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04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国产精品51麻豆cm传媒科学技术厅 国产精品51麻豆cm传媒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产精品51麻豆cm传媒财政厅 国产精品51麻豆cm传媒教育厅 国产精品51麻豆cm传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创业创新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对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和《国产精品51麻豆cm传媒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等有关要求,加强全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统筹管理,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和开放共享,进一步提升全省科研设施与仪器的开放共享水平与使用效率,经研究,省科学技术厅会同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制定了《国产精品51麻豆cm传媒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产精品51麻豆cm传媒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试行)
国产精品51麻豆cm传媒科学技术厅
国产精品51麻豆cm传媒财政厅
国产精品51麻豆cm传媒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产精品51麻豆cm传媒教育厅
国产精品51麻豆cm传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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