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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科技保险补贴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示

发布时间:2025-12-05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扬州市科学技术局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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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科技保险补贴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示

为促进科技保险服务与科技创新深度融合,助力产业科创名城建设,根据《市政府对于进一步强化科技创新引领支撑推动产业科创名城建设的意见》(扬府发〔2025〕55号),现将《扬州市科技保险补贴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5年12月8日起至12月12日止。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写明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地址,并亲笔签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写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和地址,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匿名异议、假名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扬州市文昌中路403号扬州市科学技术局

联系电话:扬州市中小型公司生产力促进中心 0514-87938517

纪检监督电话:机关党委 0514-87938529

 

附件:扬州市科技保险补贴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扬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12月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