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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9-10
政策级别:国家级
发文部门:海关总署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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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98号
现发布《进出口石油及液体石油产物取样法(自动取样)》等58项行业标准(目录见附件)。《进出口石油及液体石油产物取样法(自动取样)》(SN/T 0975—2000)等9项被代替标准自新标准实施之日起废止。
本次发布的标准文本可通过海关总署网站查阅(丑迟迟辫://锄丑蝉.肠耻蝉迟辞尘蝉.驳辞惫.肠苍)。
特此公告。
附件:&苍产蝉辫;
海关总署
2020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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