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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市吴窑镇2025年第二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道路工程二标段

发布时间:2025-12-10 来源渠道:新点交易平台

如皋市吴窑镇2025年第二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道路工程二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如皋市吴窑镇2025年第二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道路工程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如皋市吴窑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和村自筹资金,一标段出资比例分别财政资金67.34%、村自筹资金32.66%二标段出资比例分别财政资金63.49%、村自筹资金36.51%。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发布公告, 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如皋市吴窑镇

2.1.2建设规模:本工程为如皋市吴窑镇2025年第二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道路工程,内容详见招标范围及施工要求。

2.1.3合同估算价:167.85万元,其中一标段:89.1万元二标段:78.75万元。

2.1.4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如皋市吴窑镇2025年第二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道路工程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要求等全部内容。

标段

道路位置

长度(尘)

宽度(m)

厚度(c尘)

面积(含路基)(㎡)

最高限价单价(元/㎡)

最高限价合价(元)

备注

一标段

 

黄石横四路

1000

4.5

18

4500

110

495000

东至:如港路;西至:高李18组;含路基整平压实

四房四平北路等两条路

800

4.5

18

3600

110

396000

东至:丁沙东路;西至:立新北路;北至:严狄村交界;南至:东建工路;含路基整平压实

合计

 

 

 

 

 

891000

 

二标段

叁元十二组通居路等4条路

1050

3.5

15

3675

100

367500

南至:叁元13组田;北至:12组住户;东至:叁元东路;西至:叁元11组;含路基整平压实

老庄村一组如司河路等3条路

1200

3.5

15

4200

100

420000

东至:老庄村15组;西至:老庄村西路;含路基整平压实

合计

 

 

 

 

 

787500

 

本工程共分个标段,按照一标段、二标段的顺序开标,一个投标人原则上只能中一个标段。已经取得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投标人,可以参加后续标段的开标及评标,但任何情况下不得作为后续标段的中标候选人。

施工要求:

1工程技术标准及要求:宽3.5米水泥路,路基拓宽至4.5米砼路面厚15厘米4.5米水泥路,路基拓宽至5.5米砼路面厚18厘米浇筑路面前将路面基层用5厘米泥灰碎石按设计标准整平压实,浇灌水泥砼路面坡比为1%颁30商品混凝土(中标单位购买的商混,必须提供商混单位的资质证明及商混质量检测证明),抗折强度不低于4.0惭辫补,按技术要求设伸缩缝。中标单位需要根据工程档案的相关要求,将工程资料收集整理并装订成册,以便上级部门查验,适时接受项目审计。

2施工结果需满足业主或设计施工图、道路施工验收规范等所有要求,验收合格。投标报价需按最新营改增方案报价,投标全费用单价包含一切工程直接费、间接费、其他费、税金等全部费用。

3施工必须工完料清、杂物清除,垃圾运输(垃圾清运至业主指定位置)、安全保障等所有费用,施工单位投标自行综合考虑纳入投标全费用单价并报价,施工中不再签证。

4)因各标段路况不一,路基情况不一,请各投标单位在投标前自行先勘察施工现场。

5)道路试验检测费,由承包人承担,在报价时包含于投标总价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根据国产精品51麻豆cm传媒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于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苏建质安〔2020〕75 号)以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于进一步落实苏建质安〔2020〕75 号文的补充通知》(苏建质安(2022)198 号)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因生产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且被限制承揽新工程并在限制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5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于建筑公司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公司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工程专门面向中小微公司招标采购。

3.8.1投标人需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公司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提供相应的《中小公司声明函》(格式附后)并加盖公章。

3.8.2公司标准参照《对于印发中小公司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公司摆2011闭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本项目标的属于“建筑业”行业。

3.8.3专门面向中小微公司招标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3.9本工程执行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物和环境标志产物。节能产物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物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物是指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物政府采购清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1210日至2025年122214:00时;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颁础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122214:00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叁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叁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如皋市政务服务网(特色专栏-限额以下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如皋市吴窑镇人民政府    

   址:如皋市吴窑镇                     

人:吴女士                       

   话:1318269997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如皋市益寿南路186号御墅园1幢商务区1号

联系人:谢楠楠

电话:17714637590

2025年1210